关于做好“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农村教育信息化电教机构人员短期集中培训省级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发布日期:2013-9-24 浏览次数: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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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教技发〔201353

关于做好“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农村教育信息化

电教机构人员短期集中培训省级项目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仪电教馆(站)、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处、市直属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32号)、《教育部教育信息化推进办公室 关于实施“全国电教机构人员全员培训计划”的通知》(教信推办[2013]7号)和《四川省电化教育馆关于做好“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农村教育信息化电教机构人员短期集中培训项目的通知》(川教馆函〔201339号)精神 ,现就做好“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农村教育信息化电教机构人员短期集中培训省级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3-2015年对全省电教机构人员进行不少于80学时的专项培训,包括50学时的必修任务和不少于30学时的选修任务。其中相关技术业务部门的人员应完成不少于20学时的学校信息化环境建设与维护选修任务;相关资源业务部门的人员应完成不少于20学时的数字化学习资源建设与管理选修任务;相关培训业务部门的人员应完成不少于20学时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与服务选修任务。相关教研业务部门的人员应完成不少于10学时的信息技术教学应用与研究选修任务。

通过培训全面提高电教人员对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认识水平和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进一步增强其推进“三通两平台”各项任务落实的执行力。

二、实施对象

(一)全员培训对象为全市(市、县、校)各级电教机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二)年龄超过50周岁的人员,原则上自愿参加。

三、培训内容

以国家指定的《教育技术培训教程》(技术人员?初级)文字教材为基础,以教育信息化政策与经验、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为重点,围绕“三通两平台”各项任务落实和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能力要求组织培训内容。

四、培训方式

培训方式采取集中培训,培训任务主要由四川师范大学、四川广播电视大学的专家团队承担,引领学员完成培训的基本目标。

五、集中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地点: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第一实验楼西108303(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二)培训学时:集中培训4天,40学时。

(三)培训时间:109日到126日,分7个批次进行。

批 次       报到时间         培训时间

第一批      1009    1009日-1012

第二批      1015    1015日-1018

第三批      1022    1022日-1025

第四批      1029    1029日-1101

第五批      1119    1119日-1122

第六批      1126    1126日-1129

第七批      1203    1203日-1206

四川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学院联系人:梅熙鹏;邮箱:925591826@qq.com;电话:(02884480011(办)、18108087755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区(市)县高度重视此项培训工作,认真做好培训计划安排、组织管理等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培训落到实处。

(二)参加省级项目培训的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由省级专项经费统筹解决,交通费回单位报销。

请各区(市)县分别于927日前将参加电教机构培训学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及电子文档报送至市电教馆。市电教馆联系人(电话):郭颖(028-86154443

 

附件:1.各区(市)县、直属学校电教机构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表(川师大)

2.电教机构培训学员信息汇总表

                             

 

成都市电教馆

      201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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